作文录,一手好文,受用一生

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

作者:阿斯兰2024-04-27 04:54:09

导读:第一篇: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 协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通用3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一篇: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

  协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竣工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_________现场始终有良好的安全施工秩序,保证电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合同,双方遵照履行。

  合同内容:

  1.协议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双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双方施工现场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员,如果同时有几处工作,每处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3.双方负责协调施工作业时的工程调度,必须服从_____监理公司和______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4.双方指定专人以书面形式负责相互联系、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施工调度等。

  5.双方负责组织各自施工工序时,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管理。

  6.双方严禁随意拆除对方设置的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拆除时。以书面形式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如不能在一个作业班内施工完毕,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7.双方必须保持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

  8.双方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箱吊运。并派人现场监护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9.双方进行大型交叉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监理批准。进行开工交底后才允许施工。

  10.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11.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进行治安保卫工作。不得随意动用对方的待安装设备、施工机具、材料等,双方在施工时要做好双方的成品保护工作。

  12.未经对方许可,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如进入对方区域施工,必须服从对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否则发生人身事故由自身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13.由于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定,造成对方正常施工人员人身事故,由肇事单位承担责任。

  14.签约双方按该协议执行,对违反协议或给对方造成损失者按相关制度、纪要执行,以上未尽事宜由监理、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15.该合同双方签字后开始执行。合同书施工单位双方各存一份、监理一份、电厂工程部一份。

  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_________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____________

  协议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

  金额大写: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开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

  2.4 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 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到来之前提前五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3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 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 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 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

  4.5 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 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 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6.1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三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 %,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6.2 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

  6.3 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 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第三篇: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

  协议单位:

  协议单位: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项目期限:

  施工期限:从——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三、协议内容: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始终有良好的安全施工秩序,保证电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协议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双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双方施工现场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员,如果同时有几处工作,每处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3、双方负责协调施工作业时的工程调度,必须服从监理公司和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4、双方指定专人以书面形式负责相互联系、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施工调度等。

  5、双方负责组织各自施工工序时,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管理。

  6、双方严禁随意拆除对方设置的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拆除时。以书面形式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如不能在一个作业班内施工完毕,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7、双方必须保持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

  8、双方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箱吊运。并派人现场监护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9、双方进行大型交叉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监理批准。进行开工交底后才允许施工。

  10、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11、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进行治安保卫工作。不得随意动用对方的待安装设备、施工机具、材料等,双方在施工时要做好双方的成品保护工作。

  12、未经对方许可,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如进入对方区域施工,必须服从对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否则发生人身事故由自身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13、由于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定,造成对方正常施工人员人身事故,由肇事单位承担责任。

  14、签约双方按该协议执行,对违反协议或给对方造成损失者按相关制度、纪要执行,以上未尽事宜由监理、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15、该协议双方签字后开始执行。

  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 协议代表签字(加盖章):

  协议签字日期: 协议签字日期:

  监理单位代表签字: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注:协议书施工单位双方各存一份、监理一份、电厂工程部一份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通用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电厂项目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合同关于出租房合同书工厂车间租赁合同模板地板购销买卖合同劳务工资合同,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